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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执是什么意思(报警回执,受案回执、立案告知书三者的区别和作用)

回执是什么意思

报警回执
报警回执首先证明警方已经受理了该案。
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,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。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、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、报警联系电话、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。
报警回执它发挥了提供报警依据、方便群众继续报警联系、便于群众监督投诉和改善内部接警管理等功能,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报警难问题,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。
受案回执
关于受案的解释是:公安机关对报案、控告、举报、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,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、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,应当及时受理,进行登记,并作出处理。
只能说明你报过警,其不是立案凭据。唯有在公安机关调查后,确定有犯罪事实存在,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且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的。公安机关才会办理立案手续。
警方也需要内部进行立案审批程序,最开始都是出具受理回执,可以经常到派出所跟进案件。
受案回执是一张打印的A4纸,上面有你的详细信息身份证,姓名,电话等,写明XX年XX月XX日,XX报警人,称,在XX地点,发生了XX事件,民警XX,XX赶到现场后查明,XX情况。
XX民警与XX民警再什么时间受理此案件。有的时候还会有派出所的公章。
立案回执
关于立案的解释是:是指公安、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、控告、举报、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,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,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,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。
刑事案件当中,《立案告知书》即立案回执单,是指办案单位认为案件涉嫌刑事犯罪,向报案人等主体出具的通知书,表明办案单位正式立案调查,刑事诉讼程序开始。
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,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。立案回执单上主要包括报案人信息、案件类型、简要案情、受理案件人员、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。
《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》中明确说明接报案件后,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。对于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,公安机关各办案警种、部门应当即受即立即办,不得推诿拖延。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,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。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;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,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;重大疑难复杂案件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,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决定不予受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证据,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,需要追究行政、刑事责任的,应当及时受案立案处理。
结论:报警回执受案到立案都是为了立案侦查,没有立案难以侦查,侦查确认相关罪行;虽然立案≠破案,如果你是被金融诈骗了,你连报案都不愿意,那么就算他们被抓了也不会通知到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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